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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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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3-03-10 浏览次数:

全院研究生:

2023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已经开始,现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的项目、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

我院具体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如下:

奖学金名称

名额分配

奖励金额

三大奖

博士1名,硕士1名

(学校差额评选)

10000元/名

鑫展旺奖学金

博士1名,硕士1名,

面向88805·pccn新蒲京厦大-鑫展旺“研发中心”、“福建省固体表面涂层材料技术开发基地”研究生

2500元/名

建行奖学金

硕士4名

3000元/名

工行奖学金

博士2名

3000元/名

曹德旺奖学金

博士1名

4000元/名

傅鹰奖学金

硕士1名

5000元/名

葛家澍奖学金

博士1名

10000元/名

黄希烈奖学金

硕士1名,博士1名

8000元/名

谢正赞奖学金

面向本科生、研究生评选;一个单位限申报两名(本、研各1名),由评审小组差额评选,最终全校评选15名。

5000元/名

葛文勋奖学金

仅面向工程技术学部学生评选;一个单位限申报1名(本或研),由评审小组差额评选,最终全校评选3名。

10000元/名

海洋与环境领域前沿交叉研究奖学金

2个名额面向全校,不限申报名额,获奖人员由评审小组差额评选。

5000元/名

海洋与环境领域优秀科普人才奖学金

2名面向全校,不限申报名额,由评审小组差额评选。

5000元/名

二、评审办法

1.《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研〔2019〕51号);

2.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实施细则(88805·pccn新蒲京2013年修订);

3.各项奖学金的申报条件除按以上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奖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所申请奖学金的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条件(附件3)。

三、奖学金评审要求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奖学金评审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学术不端行为;

4.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课程;

5.科研能力显著,有突出的科研成果,科研成果必须在学制培养期限内取得,申报校级奖学金所有成果的作者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厦门大学

6.此次参评成绩以3月10日23时59分59秒前录入的成绩为准。

7.其他基本条件详见附件3。

(二)相关奖项的兼得问题

1.获得过2022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22年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除外)。获过2022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和2022年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参评三大奖,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

2.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参评2023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或2023年国家奖学金(不同学年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3.凡已获得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参评这三项奖学金。

(三)需要报送的材料及要求

出版奖学金、谢正赞体育奖学金、葛文勋奖学金、海洋与环境领域前沿交叉研究奖学金和海洋与环境领域优秀科普人才奖学金因差额评选,申报材料需在3月14日10:00前提交;其他奖学金请于3月15日10:00之前提交。申请奖学金的学生请认真查看评审办法(附件3),按要求提交相应奖学金申请表和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4)。

学院将审核学生的参评资格,核实、查验各类申报材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严格按照评审程序进行评审推荐。如有发现造假行为,依据相关规章制度予以纪律处分。

1.纸质版材料

请按下述顺序整理,装入标注姓名的档案袋,交至团委办公室。相关材料如下:

(1)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若对应奖项有特殊申请表,请提交该表;

(2)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若对应奖项有特殊汇总表,请提交该表;

(3)科研成果汇总表(一式一份,需系统内审核通过,经研究生教学秘书签字);

(4)科研成果复印件(一式一份):

①科研成果为论文的,提供正文首页的复印件(需含有期刊名称、论文题目、DOI号、作者、通讯作者单位以及文章发表日期等信息,建议用签字笔将相关信息标注出来);

②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③研究生理工、管理类中科院分区可登陆http://www.fenqubiao.com/查询;

(5)XXX-2023上半年校级奖学金申请分数自测表(附件2);

(6)学习成绩登记表(一式一份,可携带校园卡到颂恩楼一楼学生事务大厅自助打印);

(7)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

(8)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9)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10)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11)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2.电子版材料

电子版发至邮箱:clyjs@xmu.edu.cn,邮件标题为:XXX-2023年上半年校奖评审材料,内容包括:

(1)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若对应奖项有特殊申请表,请提交该表;

(2)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3)XXX-2023上半年校级奖学金申请分数自测表(附件2)

请各同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