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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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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805·pccn新蒲京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4-09-14 浏览次数:

全院研究生:

学校将开展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学院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奖励对象为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包括在职生),参评的主体为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科研潜力突出的一年级新生也可以申请参评。每位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且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直博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

除了公派出国的研究生外,实际在校时间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研究生均不能参评。

以下参评条件从2024级研究生开始执行: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或出境交流学习,当前学年保留学籍的学生,不参评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待恢复学籍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在学制年限内相应顺延。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二、名额分配指标

学校根据教育部全国资助管理中心下发至我校名额,以学院为单位分配名额。我院具体分配名额如下:

88805·pccn新蒲京

博士生

硕士

1

6

三、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1.《厦门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厦大学〔2013〕51 号)

2.《88805tccn新蒲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2023年修订版)》

3.《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 号)

四、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学术不端行为;

(四)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合格课程(包括选修课在内);

(五)按学校的规定办理注册手续;

(六)参加讲座及学术性报告:参评年度学生每学期必须至少听满 5 场专业学术讲座(含研究生学术论坛),未达到要求者,不予参评;

(七)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参评年度志愿服务时长须达到20个小时;

(八)科研能力显著,有突出科研成果;科研成果必须在学制培养期限内取得,且第一署名单位必须包含88805tccn新蒲京;

(九)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五、奖学金评审程序及报送材料

1.纸质版材料:91917:00将材料报送至学院团委办公室蔡老师处(所有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并标注姓名),相关材料如下: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请按附件7《填写规范》要求填写),正反面打印,表格为一页要盖学院公章

(2)《2024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版即可);

(3)《2024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版即可);

(4)《承诺书》(一式一份,需要手签);

(5)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一式一份,需经研究生教学秘书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6)学习成绩登记表(一式一份,可以自行用校园卡去学生事务大厅自助打印);

(7)88805·pccn新蒲京2024年国家奖学金申请自测表(一式一份,学生根据学院评奖细则对自身事迹材料分数化,以供后期审核)

(8)相关事迹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① 科研成果复印件需为包含作者、通讯单位、共同作者贡献信息的论文首页、末页等部分,并标注上述信息;有录用通知但未正式发表的科研成果不参加评选;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但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必须是88805tccn新蒲京;

② 获得发明专利,以取得授权通知书或者专利证书为准;

③ 申请参评的事迹应在919之前取得;

申请参评的材料不得重复使用,相关事迹材料会提前公示。

(9)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可以使用志愿汇截图,服务期为2023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0日,个别未录入工时需提供相关组织单位证明;

(10)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11)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12)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13)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2.电子版材料于9191700发送邮件至clyjs@xmu.edu.cn,邮件标题为“研究生国奖评审材料-姓名”,内容包括: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2023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3)《2023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六、其他注意事项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与除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之外的校级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参评三大奖,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

为不影响学校评审进度,请同学们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联系人:蔡老师 0592-2189008 csn@xmu.edu.cn


88805tccn新蒲京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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